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多次要求“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近年来曝光的诸多腐败案件显示,家风败坏已成为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诱因。许多“老虎”“苍蝇”的腐化堕落,都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密切相关。
为儿子“站台”,向老板“借钱”给儿子经商
周本顺,河北省委原书记。2017年2月,周本顺因受贿罪获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周本顺犯下大错,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子女的溺爱。在周本顺被查出的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中,相当一部分和他儿子经营的生意有关。
一些私企老板看中周本顺手中的权力后,拉拢周本顺的儿子一起合作经商。这些老板和周本顺的儿子合作后,经常组织一些饭局,邀请周本顺以及和自己项目相关的政府官员参加。周本顺对这些饭局来者不拒,他其实也清楚对方的目的。周本顺说,“我出个面帮他站个台,一起吃饭,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别人就知道这个人上面有人,这个事都会办得通。”
用这种看似隐蔽的方法,周本顺多次为这些老板在土地规划、审批等方面牵线搭桥、提供帮助。周本顺还直接向一些老板以“借钱”的名义索要巨额资金,给儿子投到生意上。其中,他向湖南的一位老板一笔就“借”了一千多万,这些钱当然都并没有还。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周本顺曾经在河北提出干部要“四清”:“自己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然而,他自己提出的要求,自己却并没有做到。“放松了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放松了对所谓的商人朋友的警惕,最后落到这个结局,这是我咎由自取。”周本顺在忏悔中说道。
自己甘于“被围猎”,纵容家人与商人“深度”交往
何加顺,浙江省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2010年升任绍兴市委常委、绍兴县委书记后,何加顺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从收受烟酒、衣物、保健品开始,他收受礼品的态度慢慢从“想退”,到“想退未退”,再到心安理得接受,甚至把“我为你办事、你自愿送我物品”视为常态,“只要不讨、不索就是”。
2011年,何加顺利用担任绍兴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洪某的公司在绍兴县某印染污泥处理项目建设上提供帮助,洪某奉上一件价值279万元的“长瓜扁豆”青田石雕艺术品,何加顺没有拒绝。
不仅自己甘于“被围猎”,收受烟酒、衣物、保健品、艺术品,何加顺还纵容家人与商人“深度”交往,带坏了家风。
商人洪某为使自己的污泥处理项目顺利开展,曾多次到何加顺家中拜访,与其妻张某逐渐熟悉。2012年7月,为求得帮助,洪某向何加顺夫妇表示,称愿意将2006年购买的一套杭州富阳别墅以17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们。为了让何加顺安心收下,双方达成协议,洪某置换何加顺夫妇在绍兴市区的一套价值156.4万元的商品房,另外再拿了一笔21.3万元的钱作为差价及相关利息,以掩人耳目,张某也参与了看房、领证等环节。
2013年,为求得何对项目二期的支持,洪某专程跑到张某单位送给她一个翡翠手镯。对此,何加顺并没有提出让其退回。
2017年5月,时任绍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何加顺的妻子、岳父在市中心医院治疗时住VIP病房,医院为求得何加顺对医院工作的支持,按普通病房结算费用,两人合计少付床位费17.5万元。何加顺在得知情况后,也没有补交相关费用……
伙同家属一同抵抗调查,家庭成员关系物质化
黄林邦,赣南医学院党委书记。“只要找黄林邦亲属就能办成事”已成为赣南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公开的秘密。黄林邦在个人剖析中说道:“兄弟姐妹来找我‘帮忙’,我不好意思推托,如果他们的日子过得好,我就不用在经济上支持他们,就不会拖累我们。”
就是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下,黄林邦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全面插手赣南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的人事安排、工程项目和药品、耗材,器械、设备采购。
此外,黄林邦的妻子、妻妹、妻弟等人纷纷以权谋私,想尽办法敛财。在附属医院办理业务时,他的亲属对医护人员甚至院领导颐指气使,稍有不满便恶语相加;他的妻子不仅自己收钱收物,还通过黄林邦插手人事安排,擅权干政;他的妻弟、妻妹等亲属在自身谋取巨额利益的同时还利用其影响力为其他不法商人谋利,成为权钱交易的掮客。
除了妻妹曾某,黄林邦的两个妻弟也都纷纷利用黄林邦的影响力敛财,并多次向黄林邦表达“谢意”,不断向其输送利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物质化、利益化,家风彻底败坏。
2016年2月中旬,江西省纪委对黄林邦进行函询,黄林邦没有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而是将函询内容给妻子曾某某和妻妹曾某等阅看,并做好顽抗到底的准备。黄林邦伙还同其亲属、下属、不法商人四处打听组织调查动向,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为防止出现纰漏,黄林邦甚至还曾请人对妻子曾某某进行心理辅导,以缓解和改善其极度焦虑的心理。
黄林邦在忏悔书中写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谨记这两个字,‘心意’。心,就是他用了心,要拉拢我下水;意,就意味着将来让我给他提供更多的为赚取利益的服务。我就是被这样一点点‘心意’拉下水的。”
小结
对于普通人而言,家风也许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对党员干部而言,它不仅不是一件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且是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和民风的大事。
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新时代领导干部在培育清廉家风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15年作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到2016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次提出党员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再到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措施。可以说,这些新规为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从严治家,守好家风这条基本底线。守住了家风这条底线,就筑牢了做人做事的根基,就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堤坝。
(本期组稿人:扶婧颖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检察日报等)